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4日,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光卫星”)上交所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因长光卫星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据招股书,公司专注于商业航天领域,是我国第一家集卫星研发制造、运营管理和遥感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商业遥感卫星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自主建设并运营管理着目前全球最大的亚米级商业遥感卫星星座——“吉林一号”,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时间分辨率、高空间分辨率、高光谱分辨率、快速广域覆盖的卫星遥感数据以及以卫星遥感数据为基础的空间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同时,公司凭借着在卫星平台和空间光学有效载荷方面的核心技术积累,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卫星制造及相关服务,包括卫星整星及部组件、试验与测试服务、搭载服务、冠名服务等。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在高性能、低成本的卫星研制、星座运管及任务规划、遥感影像的快速生产、遥感数据智能解译等领域持续取得技术突破,形成了星载一体化整星设计制造技术、先进光电成像技术、超大规模星座智能运管技术、遥感影像自动化生产技术、海量遥感大数据智能解译技术等5大系列核心技术。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卫星遥感数据应用下游用户主要集中于我国央企及其下属单位、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军方单位等,面向一般性企业用户的常规应用服务正在快速拓展,而面向大众用户的应用仍处于探索初期。各层级应用场景的逐步拓展将带动行业规模快速增长,同时,快速增长的行业规模将进一步引入社会资本,从而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但仍存在各层级应用拓展进程受阻、技术开发较慢、社会资本流入不达预期等不利可能。届时,行业热度降低、资本流出等负面影响可能会导致行业市场规模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亏损3.91亿元、3.91亿元、2.20亿元及2.0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系公司致力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每年需要承担较大的卫星折旧成本及较高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至形成系统的服务能力需要一定过程,同时相比较国外商业航天领域,我国商业航天起步较晚,商业遥感卫星产业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培育过程,导致前期公司销售规模较小,销售收入不能覆盖同期发生的卫星折旧成本、研发费用、人员成本等支出。
财务方面,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投入的研发费用分别约为1.72亿元、1.87亿元、1.16亿元以及6086.13万元;同期,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8456.01万元、1.04亿元、3.12亿元以及355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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