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羅博特科公告,公司因信息披露違規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函。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期間,控股股東元頡昇、實際控制人戴軍或董事王宏軍與5名斐控泰克股東簽署協議,約定若中國境內上市公司未能收購斐控泰克及FSG和FAG股權或未達約定收益率,由元頡昇、戴軍或王宏軍回購相關股權或進行收益補償。公司未在重組報告書中及時披露上述信息,直至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出問詢後才披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違反了《重組審核規則》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決定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