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國盛金控公告稱,公司於2025年2月19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國盛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併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批覆》。批覆主要內容包括:核准國盛金控吸收合併國盛證券,吸收合併完成後,國盛證券解散,國盛金控名稱變更為新國盛證券,並依法承接國盛證券各分支機構、業務以及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00萬元人民幣出資。國盛證券應當自批覆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工商註銷登記工作,原國盛證券分支機構、國盛金控應當自批覆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工作。新國盛證券應當根據批覆修改公司章程,並將變更後的公司章程報公司住所地證監局備案。國盛金控與國盛證券應當有序推進吸收合併工作,落實相關業務、客户及員工銜接安置方案。本次吸收合併不會對公司經營和合並報表當期損益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對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資產、負債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