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今日(4日)发表物业管理费研究报告,表示受访业主每月支付介乎200元至3,700元管理费,平均约占家庭月入的7.4%。
消委会预计,随着楼宇日渐老化,管理费普遍会持续上升,又推算本港住宅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总收入估计达到551亿元,约占本地生产总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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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亦发现,虽然发展项目的公契及售楼书均披露业权份数及管理份数的分配,惟未能於文件中见到有关决定份数分配的计算方法。消委会指,由2012至2022年,共接获694宗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投诉个案,其与「价格或收费争议」相关占约五成,主要是涉及份数分配、某些楼宇地方是否属公用部分、以及是否公平分摊费用等问题。
另外,消委会亦审视及分析249个发展项目的公契,其中5个住宅项目的业主持有业权份数总数不足50%,导致业主难以筹集足够份额,通过物业管理的决议。消委会亦表示,在审视的发展项目中,有75%的公契经理人,即公契订明的首个物管公司,与发展商有关连。
消委会认为,若发展商决定将少於50%的业权份数分配给住宅业主,同时委任有关连之物管公司为公契经理人,令人担忧这或会引起潜在利益冲突。当主要持份者行使影响力,干预特定物业管理决定时,可能会导致无话事权的业主需承担更高费用。(c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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