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於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通知》包括增加消费金融供给、优化消费金融管理、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纾困、加强消费金融风险管理、优化消费金融环境、形成政策合力、强化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20条内容。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於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人民币(下同),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在期限方面,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於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五年延长至不超过七年。(wl/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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